期货仓单质押规则(期货仓单质押规则最新)(征求意见稿) 1.自新标准开始实施以来,境内期货交易所有期货品种仓单质押业务和期权做市商业务均有规范运行。 1.自2013年11月1日起,在具有质押资格的金融期货、期权做市商资格的城市,实行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其中,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是指符合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定,经交易所认定的期权做市商与客户签订的、经中国***认可的具有电子化登记、出库业务资格的境外机构、客户及其他特殊机构客户,用于期货市场实物交割的协议转让、集中清算的交易结算等业务。 2.期货市场的标准仓单质押业务与期货仓单质押业务有着本质上的区别,但二者基本都属于标准仓单质押业务,和一般的银行账户资产具有很大不同,标准仓单质押业务更多的是针对银行账户上的保证金,这一点需要大家注意。
2.首先期货仓单质押业务要遵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必须在期货公司开立的期货仓单质押账户才能参与交易,根据《中华**商业银行法》规定,质押或转让等业务都要遵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不能进行期货交易的企业或者客户,只有进行期货交易才能进行标准仓单质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