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流程及制度(期货交易流程及制度规范)
《期货交易管理条例》修订内容共15条,主要包括:
1.交易品种。由***制定,经***批准,中国***公开发布的期货交易所设立、交易的品种(期权)。交易品种包括期货合约、期权合约、远期合约、互换合约、利率互换、远期利率掉期合约、指数期货、利率期货等。
2.交易对象。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包括商品期货合约、金融期货合约、利率期货合约、远期利率期货合约等。交易对象是期货合约;合约可以是利率、汇率、股票指数等。
3.竞价方式。采用计算机网络集中竞价制,计算机网络统一交易。交易所实行的是匿名交易,只能在期货交易所进行,而且只接受指令和报价。
4.交割方式。用于进行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方式,而且需要资金量较大的投资者。
5.风险控制制度。期货交易者必须对自己的交易有一定的了解,了解自己的交易风险,才能够在期货交易中存活下来。
6.风险控制制度。有的期货交易者已经连续10多年没有交易过期货交易。期货交易中的资金管理制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是指期货交易者必须按照交易所有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以免行平仓。具体包括:
(1)当日开仓头寸的最大数额;
(2)头寸数量满,或开仓量不符合交易所要求的持仓必须**。
(3)一般不经交易所批准,私自开立新的头寸。也就是说,如果客户不符合规定的强行平仓,那么,客户的损失将由客户承担。
(4)平仓数量小于持仓限额的。如果客户交易的是多个合约,则客户可以选择当日平仓,若客户不符合规定的强行平仓,合约交易后该合约将无法交易。
(5)为避免损失扩大,可用资金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