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成交价格规则(期货价格成交原则)

期货行情 2023-05-23 06:17:31

期货成交价格规则(期货价格成交原则)是指期货交易者当日以期货合约的成交价格为基准的加权平**。这种加权平**就是指期货交易者每天都要根据期货交易所的交易价格变动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或修正。

期货成交价格规则(期货价格成交原则)_https://www.xmqjcw.com_期货行情_第1张

(1)上海期货交易所:铜、铝、锌、铅、镍、锡、黄金、白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沥青、燃料油、纸浆、橡胶等期货品种,铜期货合约的交易单位为5吨/手,铝期货的交易单位为5吨/手,黄金期货的交易单位为1千克/手,燃料油期货的交易单位为5千克/手,黄金期货的交易单位为1千克/手。

(2)大连商品交易所:大豆、豆粕、豆油、豆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LLDPE)、棕榈油、聚*乙烯(PVC)、焦炭、焦煤、铁矿石、胶合板、聚丙烯(PP)、铁矿石、纤板、聚炳烯(PP)、鸡蛋、胶合板、粳米、玉米淀粉、纤维板、胶合板、聚丙烯(PP)、鸡蛋、纤维板、胶合板、聚*乙烯(PVC)、聚丙烯(PP)、纤维板、胶合板、聚丙烯(PP)、纤维板、胶合板、聚*乙烯(PVC)、纤维板、聚丙烯(PP)、聚*乙烯(PVC)和聚*乙烯(PP)共成交4个交易所。

(3)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国债期货、股指期权,国债期货、基金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23,平今仓交易免收交易手续费。

(4)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20号胶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20号胶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低硫燃料油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5(开仓成交额的万分之0.5)。

(5)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股指期货、国债期货、沪深300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0.1(开仓成交额的万分之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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