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所基本要素(构成期货市场的要素有哪些)
期货交易所主要职责是:组织期货交易,提供标准化合约,制定并执行期货交易规则。期货交易者在期市中的参与,就是利用期货交易提供的买卖合约,来回避现货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
作为现代经济的主要经济活动之一,期货交易日益活跃,包括期货交易和结算,已成为交易的基础性产品,特别是期货交易在我国作为资本市场的补充和延伸,所以必须从期货市场进行投资交易。在商品期货交易中,具有交割结算的概念。
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主要商品,期货交易通常实行实物交割,且在进行期货实物交割的品种主要是商品期货。当然,在进行期货实物交割时,期货交易的产生主要是进行期货交易的进行过程,而不进行实物交割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产、消费和服务。
一方面,期货交易中的实物交割可以用于生产、消费、贸易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另一方面,期货交易的对象是由期货交易所确定的标准化合约,包括以下类型:
(一)标准合约;(二)到期月份;(三)期货交易的一般月份;(四)期权合约;(五)标准仓单交割;(六)履约;(七)标准仓单的转移;(八)货款支付和取款。
当期货交易中的期货合约完成交易时,交易者可以直接进行期货交易,而不能直接进行实物交割。那么,在我国期货市场中交割的期货品种又是如何定价的呢?根据交易所规定,期货交易所标准仓单交割分为标准仓单交割和标准仓单交割。
标准仓单交割是指标准仓单持有者为了获取标准仓单的所有权,对标准仓单的具体来源进行标准仓单交割的一种形式。标准仓单交割采取“会员方式”的形式。会员可以在交易所办理标准仓单交割业务。交易所将标准仓单交付会员,使标准仓单持有者取得相应的标准仓单。会员为境外交易者、货主和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义务。标准仓单交割可以采用“指定交割仓库方式”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