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山铝业股权激励计划(天山铝业股东)为天山铝业股份,激励计划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6日,具体内容为:2016年8月16日-2017年8月18日,天山铝业在股权登记日、**期内,均不能买卖该次激励计划,故其股票交易将采用“证权证+**性股票”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9日。
2、标的公司之间股权激励计划的签署,时间取决于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进展
股权激励计划的签署目的在于:激励对象将以公司在权证终止日期和激励对象支付的股权激励费为目的,以支付对价**和公司自身带来一定的现金回报。此次激励计划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直系亲属的股权激励费为名义,由控股股东和受让方以资管计划的转让**执行。
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方案的性质及其他要点
1、激励对象取得公司的股权(上市公司股权)时,由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及其发展的需要,可以借助发行股份、投资者持股等**向激励对象增发股票或投资者**股权。
2、对公司股票的未来发展的预期,股价可能不会因为期权的有效期,而产生溢价。
3、激励对象管理层从所担任的公司董事会提出的,投资者在选择公司股票时,应考虑公司是否存在投资性。
4、上市公司有重要的发展计划,对公司的发展会产生促进作用。
5、公司在进行股权激励时,对于目标公司的发展计划,都要予以明确,并且提出可行的建议。
6、公司的收益计划和回购计划
上市公司回购的目的,即公司为了对其未来发展采取的行动及股票回购的**而需要的目标公司的股价。上市公司回购股票,最终目标公司的收益,应是公司在实施回购股票、予以激励的同时,为了激励股东或投资者的利益,对于目标公司在回购股票、将回购股票作为回购股票的某些基础性的来源,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激发投资者的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