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仓单是指在期货交易中完成交割时,仓储机构向持仓人出具的证明其在该仓储机构内持有标的物的持仓凭证。仓单的有效期是指从仓单签发日起至标的物被提取或转移之日止的期间。不同期货品种的仓单有效期有所不同。
橡胶期货的仓单有效期为从仓单签发日起至交割月最后一个交易日,其中交割月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月份。也就是说,持仓人必须在交割月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前向仓储机构提出提货或转移申请,否则仓单将失效。
有色金属期货包括铜、铝、锌、镍等品种。其仓单有效期普遍为从仓单签发日起至次年6月底,即持仓人必须在次年6月底之前向仓储机构提出提货或转移申请。其中,铜期货的仓单有效期较短,为从仓单签发日起至次年3月底。
农产品期货包括大豆、玉米、小麦、棉花等品种。其仓单有效期普遍为从仓单签发日起至交割月下一个月底,即持仓人必须在交割月下一个月底之前向仓储机构提出提货或转移申请。
能源期货包括原油、沥青、燃料油等品种。其仓单有效期普遍为从仓单签发日起至合约到期日,即持仓人必须在合约到期日之前向仓储机构提出提货或转移申请。
若持仓人未能及时提出提货或转移申请,超过仓单有效期,则仓单将失效。此时,持仓人将面临以下几种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