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易熔断机制(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对熔断制度的规定)为期货市场的稳定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本次期货熔断机制的通知:
一、通知:
交易所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于2020年3月9日开始实施调整,即当日恢复交易。
对于长期不使用的期货合约单日开仓交易量达到一定限额的,本公告未发布风险提示公告。自2020年3月9日结算时起,暂停交易一天。
二、通知:
自2020年3月9日起,再次启动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调整。
本通知自2020年3月9日结算时起实施。
三、通知:
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的调整是指在本交易日收盘前,根据期货市场交易规则,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进行调整。
四、通知:
各会员单位、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客户、境外中介机构等客户,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向本所申请:
(一)向本所申请开立品种交易编码,并进行初步开户,签署风险揭示书,申请交易编码前45日内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二)向本所申请交易编码,并进行交易,签署《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申请交易编码前10日内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三)向本所申请交易编码,并进行交易,签署《期货交易风险揭示书》,申请交易编码前10日内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
五、通知:
(一)由会员单位报送、审核通过后,交易所如不执行上述内容,则交易所可在收到交易编码申请后二日内将准许在期货交易所网站上公布,有关信息可以在中国证监会网站上查询。
(二)交易所网站上的相关信息:
(一)中国证监会网站上的相关交易时间:
交易所网站上的行情,期货交易时间是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3:00。
(二)期货交易日: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下午13:30-15:00。
(三)上海期货交易所: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下午13:30-15:00。
(四)大连商品交易所:
每周一至周五,09:00-15:00,10:30-11:30,13:00-15:00。
(五)郑州商品交易所: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13:30-15:00。
(六)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13:30-15:00。
(七)大连商品交易所:
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13:30-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