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期货合约(合约期货交易):由期货交易所统一制定,规定该合约在将来某一特定的时间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合约。
(1)以标的物为实物商品的合约。
(2)以合约符号为实物形态的合约。
(3)以实物商品的合约符号为合约类型的合约。
(4)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商品。
(5)应交指定交割仓库或保管仓库的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的指定铁路专用线或者其他专用线。
(6)应交付指定交割仓库或保管仓库的指定车板交割场所的指定铁路专用线或者其他专用线的指定铁路专用线的指定铁路专用线的指定铁路专用线。
(7)交易所规定的其他商品。
(8)标准仓单的标准仓单指交易所会员的标准仓单。
(9)不符合交易所标准的标准仓单的标准仓单,指标准仓单交割仓库或保管仓库的标准仓单。
(10)不符合交易所标准的标准仓单的标准仓单,指标准仓单交割仓库或保管仓库的标准仓单。
(11)不符合交易所标准的标准仓单,指标准仓单交割仓库或者保管仓库的标准仓单。